所误也。及卒,司马光于病中闻之,亟简吕公著曰:“介甫文章节义,颇多过人,但性不晓事,而喜遂非,今方矫其失,革其弊。不幸介甫谢世,反覆之徒,必诋毁百端。光以为朝廷特宜优加厚礼,以振起浮薄之风。”其不修怨如此。

  戊戌,辽主北幸,遣使加统军使及静化军节度使爵秩,仍赐赍诸军士。

  辛丑,诏:“执政大臣各举可充馆阁者三人。”

  壬寅,诏:“文彦博特授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以门下侍郎吕公著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太皇太后欲用彦博为右相,刘挚、王觌并言彦博春秋高,不可为三省长官。硃光庭亦三上章,以为:“彦博师臣,不宜烦以吏事。若右相,则吕公著、韩维、范纯仁皆可为之。”帝问司马光,光对曰:“若令彦博以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亦足尊老成矣。”又言宜为右相者莫如吕公著,帝皆听之。又诏:“彦博一月两赴经筵,六日一入朝,因至都堂与辅臣议事;如遇有军国机要,即不限时日,并令入预参决。”

  先是执政官每三五日一聚都堂,吏目抱文书历诸厅白之,故为长者得以专决,同列难尽争也。光尝恳蔡确,欲数会议,庶各尽所见,而确终不许。公著既秉政,乃日聚都堂,长贰并得议事,遂为定制。

  乙巳,诏户部裁冗费,著为令。

  黜内侍李宪等于外。

  刘挚言:“宦者李宪,贪功生事,渔敛生民膏血,兴灵、夏之役,首违师期,乃顿兵兰州,遗患今日。王中正将兵二十万出河东,逗留违诏,精卒劲骑,死亡殆尽。宋用臣董大工役,侵陵官司,诛求小民,夺其衣食之路。石得一领皇城司,纵遣伺者,飞书朝上则墓入狴犴,朝士都人相顾以目者殆十年。此四人者,权势烽焰,张灼中外,幸而先帝神武,足以镇厌,不然,其为祸岂减汉、唐宦者哉!”侍御史林旦亦以为言。诏并降官,宪、中正、得一提举宫观,用臣监太平州税务。

  辛亥,文彦博入对,命其子贻庆扶掖上殿,赐贻庆金紫章服。

  扬王颢、荆王頵并特授太尉。

  司马光请立经明行修科,岁委升朝文武各举所知,以勉厉天下,使敦士行,以示不专取文学之意。若所举人违犯名数,必坐举主毋赦。于是诏:“自今凡遇科举,令升朝官各举经明行修之士一人,俟登第日,与升甲。罢谒禁之制。”

  知诚州周士隆抚纳谿峒民一千三百馀户,赐士隆银帛。

  癸丑,三省言:“尚书六曹,职事闲剧不等,今欲减定,以主客兼膳部,职方兼库部,都官兼司门,屯田兼虞部,定为三十五员。”又言:“常平奏春秋敛散,以陈易新,及岁饥赈贷,主司并依法推行。降贷常平钱谷,丝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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