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受刑,还有什么能比这种铸钱令更严重呢!另外,民间习惯使用的钱币,各个地方有所不同:使用轻钱,一百枚须添若干枚,使用重钱,又不按标准数使用。官府规定的货币在交易中不具有权威地位,对此,如果官府采取强硬手段来统一市场币的话,事情一定会很繁琐、很苛酷,而且力难胜任;如果官府放纵的话,市场上流行各种钱币,币制就陷入混乱。可见,如果关于钱币的法律不完善,到哪里寻求标准呢!现在,放弃农业而开山采铜的人日益增多,扔下农具而去炼铜铸钱、烧制木炭;质量低劣的钱币每天都在增加,五谷粮食却无法增加。善良的人受此风气的引诱而做出了罪恶的事情,谨慎怕事的人也被裹挟犯罪而受到刑罚甚至于杀戳。惩罚杀戮百姓是很不吉祥的,为什么疏忽了呢!朝廷了解到它的祸患,大臣们必定会建议说‘禁止私人铸钱’。但是,如果禁止的方法不对,就会造成很大的危害。法令禁止私人铸钱,就必然导致钱币减少、币值增加;这样一来,铸币的获利就更大,私人违法铸币就如同风起云涌,用弃市的重刑也不足以禁上盗铸。违法犯罪防不胜防,法律禁令屡遭破坏,这是用于铸币的铜造成的后果。铜分布在天下百姓手中,所造成的祸害是很大的,所以,不如由朝廷控制铜的流通。”贾山也上书提出批评意见,认为:“钱币,本是无用之物,却可以用来换取富贵。使人获得富贵,本来是由君主所掌握的权柄;让百姓铸币,是使百姓与君主共同掌握权柄,不应该再继续下去。”文帝不采纳这些意见。

  这时,太中大夫邓通正得到文帝的宠幸,文帝为了使邓通成为巨富,就把蜀郡严道县的铜山赏赐给他,让他采铜铸钱。吴王刘濞境内的豫章郡有产铜的矿山,他召集了许多不向官府登记户籍的流民开矿铸钱;在吴国东部用海水煮盐;所以,吴王刘濞不必向百姓收取赋税而官府费用却极为充裕。于是,吴国和邓通所铸造的钱币流通于全国。

  当初,文帝把代国封地分为两国。立皇子刘武为代王,刘参为太原王。这一年,文帝把代王刘武改封为淮阳王;改封太原王刘参为代王,得到了原代国的全部封地。

  前六年(丁卯,公元前174年)

  冬季,十月,桃树、李树都不合时令地开了花。

  淮南王刘长自设法令,推行于封国境内,驱逐了汉朝廷所任命的官员,请求允许他自己任命相和二千石官员;汉文帝违背自己的愿望同意了他的请求。刘长又擅自刑杀无罪的人,擅自给人封爵,最高到关内侯;多次给朝廷上书都有不逊之语。文帝不愿意亲自严厉地责备他,就让薄昭致书淮南王,委婉崐地规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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