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丰,乃制诏御史:“城门校尉丰,前与光禄勋、光禄大夫猛在朝之时,数称言堪、猛之美。丰前为司隶校尉,不顺四时,修法度,专作苛暴以获虚威;朕不忍下吏,以为城门校尉。不内省诸己,而反怨堪、猛以求报举,告按无证之辞,暴扬难验之罪,毁誉恣意,不顾前言,不信之大也。朕怜丰之耆老,不忍加刑,其免为庶人!”又曰:“丰言堪、猛贞信不立,朕闵而不治,又惜其材能未有所效,其左迁堪为河东太守,猛槐里令。”
  臣光曰:诸葛丰之于堪、猛,前誉而后毁,其志非为朝廷进善而去奸也,欲比周求进而已矣。斯亦郑朋、杨兴之流,乌在其为刚直哉!人君者,察美恶,辨是非,赏以劝善,罚以惩奸,所以为治也。使丰言得实,则丰不当绌;若其诬罔,则堪、猛何辜焉!今两责而俱弃之,则美恶、是非果何在哉!
  贾捐之与杨兴善。捐之数短石显,以故不得官,稀复进见;兴新以材能得幸。捐之谓兴曰:“京兆尹缺,使我得见,言君兰,京兆尹可立得。”兴曰:“君房下笔,言语妙天下;使君房为尚书令,胜五鹿充宗远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兰为京兆,京兆,郡国首,尚书,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则不隔矣!”捐之复短石显,兴曰:“显方贵,上信用之;今欲进,第从我计,且与合意,即得入矣!”捐之即与兴共为荐显奏,称誉其美,以为宜赐爵关内侯,引其兄弟以为诸曹;又共为荐兴奏,以为可试守京兆尹。石显闻知,白之上,乃下兴、捐之狱,令显治之,奏“兴,捐之怀诈伪,更相荐誉,欲得大位,罔上不道!”捐之竟坐弃市,兴髡钳为城旦。
  臣光曰:君子以正攻邪,犹惧不克。况捐之以邪攻邪,其能免乎!
  徙清河王竟为中山王。
  匈奴呼韩邪单于民众益盛,塞下禽兽尽,单于足以自卫,不畏郅支,其大臣多劝单于北归者。久之,单于竟北归庭,民众稍稍归之,其国遂定。
  孝元皇帝上永光二年(己卯,公元前四二年)
  1春,二月,赦天下。
  1春季,二月,大赦天下。
  2丁酉,御史大夫韦玄成为丞相;右扶风郑弘为御史大夫。
  2二月五日,御史大夫韦玄成当宰相;右扶风郑弘当御史大夫。
  3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3三月一日,日食。
  4夏,六月,赦天下。
  4夏季,六月,大赦天下。
  5上问给事中匡衡以地震日食之变,衡上疏曰:“陛下躬圣德,开太平之路,闵愚吏民触法抵禁,比年大赦,使百姓得改行自新,天下幸甚!臣窃见大赦之后,奸邪不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随入狱,此殆导之未得其务也。今天下俗,贪财贱义,好声色,上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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