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礼经》:“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政为常所讲习,讎校缮写,及偏如服用,有迹可思者耳。若寻常坟典,为生什物,安可悉废之乎?既不读用,无容散逸,惟当缄保,以留后世耳。
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亲表聚集,致宴享焉。……
四海之人,结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志均义敌,令终如始者,方可议之。一尔之后,命子拜伏,呼为丈人,申父交之敬,身事彼亲,亦宜加礼。比见北人甚轻此节,行路相逢,便定昆季,望年观貌,不择是非,至有结父为兄、托子为弟者。
译文
《礼记》上说:“见到容貌相似的目惊,听到名字相同的心惊。”有所感触,心目凄怆,如果处在一般情况,自应该让这种感情表达出来啦。但如果无法回避,也应该有所忍耐,譬如伯叔、兄弟,容貌极像先人,能够一辈子因见到他们就极悲痛以至和他们断绝往来吗?《礼记》上又说:“作文章不用避讳,在庙里祭视不用避讳,在君王面前不避自己父祖的名讳。”可见听到名讳应该有所斟酌,不必一定要匆忙走避。梁朝时有个叫谢举的,很有声望,但听到自己父祖的名讳就哭,被世人所讥笑。还有个臧逢世,是臧严的儿子,学问踏实,品行端正,能维持门风。梁元帝出任江州,派他去建昌督办公事,都县的百姓,都抢著给他写信,信多得早晚汇集,堆满了案桌,信上有写了严寒”的,他看到了一定对信流泪,再不察看作复函;公事常因此不得处理,引起人们的责怪怨恨,终於因避讳影响办事而被召回。这都是把避讳事情做过头了。
近来在扬都,有个士人避讳“审”字,同时又和姓沉的结交友情深厚,姓沉的给他写信,只署名而不写上“沉”姓,这困避讳也不近人情。
过去侯霸的子孙,称他们的祖父叫家公;陈思王曹植称他的父亲叫家父,母亲叫家母;潘尼称他的祖叫家祖:这都是古人所做的,而为今人所笑的。如今南北风俗,讲到他的祖辈和父母双亲,没有说“家”的,农村里卑贱的人,才有这种叫法。见和别人谈话,讲到自己的伯父,用排行来称呼,不说“家”,是因为怕又比父亲还尊,不敢称“家”。凡讲到姑、姊妹、女儿,已经出嫁的就用丈夫的姓来称呼,没有出嫁的就用排行来称呼,意思是行婚礼就成为别的家族的人,不好称“家”。子孙不好称“家”,是对他们的轻视忽略。蔡邕文集里称呼他的姑、姊为家姑、家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