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云上言:“北虏以前既和亲,而南部复往抄掠,北单于谓汉欺之,谋欲犯塞,谓宜还南所掠生口以慰安其意。”诏百官议于朝堂。太尉郑弘、司空第五伦以为不可许,司徒桓虞及太仆袁安以为当与之。弘因大言激厉虞曰:“诸言当还生口者,皆为不忠!”虞延叱之,伦及大鸿胪韦彪各作色变容。司隶校尉举奏弘等,弘等皆上印绶谢。诏报曰:“久议沉滞,各有所志,盖事以议从,策由众定,訚訚衎衎,得礼之容,寝嘿抑心,更非朝廷之福。君何尤而深谢!其各冠覆!”帝乃下诏曰:“江海所以能长百川者,以其下之也。少加屈下,尚何足病!况今与匈奴君臣分定,辞顺约明,贡献累至,岂宜违信,自受其曲!其敕度辽及领中郎将庞奋,倍雇南部所得生口以还北虏;其南部斩首获生,计功受赏,如常科。”
肃宗孝章皇帝下元和三年(丙戌,公元八六年)
春,正月,丙申,帝北巡,辛丑,耕于;二月,乙丑,敕侍御史、司空曰:“方春所过,无得有所伐杀,车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马可辍解,辍解之。”戊辰,进幸中山,出长城;癸酉,还,幸元氏;三月,己卯,进幸赵;辛卯,还宫。太尉郑弘数陈侍中窦宪权势太盛,言甚苦切,宪疾之。会弘奏宪党尚书张林、雒阳令杨光在官贪残。书奏,吏与光故旧,因以告之,光报宪。宪奏弘大臣,漏泄密事,帝诘让弘。夏,四月,丙寅,收弘印缓。弘自诣延尉,诏敕出之,因乞骸骨归,未许。病笃,上书陈谢曰:“窦宪奸恶,贯天达地,海内疑惑,贤愚疾恶,谓‘宪何术以迷主上!近日王氏之祸,昞然可见。’陛下处天子之尊,保万世之祚,而信谗佞之臣,不计存亡之机;臣虽命在晷刻,死不忘忠,愿陛下诛四凶之罪,以厌人鬼愤结之望!”帝省章,遣医视弘病,比至,已薨。
以大司农宋由为太尉。
司空第五伦以老病乞身,五月,丙子,赐策罢,以二千石俸终其身。伦奉公尽节,言事无所依违。性质悫,少文采,在位以贞白称。或问伦曰:“公有私乎?”对曰:“昔人有与吾千里马者,吾虽不受,每三公有所选举,心不能忘,而亦终不用也。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
以太仆袁安为司空。
秋,八月,乙丑,帝幸安邑,观盐池。九月,还宫。
烧当羌迷吾复与弟号吾及诸种反。号吾先轻入,寇陇西界,督烽掾李章追之,生得号吾,将诣郡。号吾曰:“独杀我,无损于羌;诚得生归,必悉罢兵,不复犯塞。”陇西太守张纡放遣之,羌即为解散,各归故地。迷吾退居河北归义城。
疏勒王忠从康居王借兵,还据损中,遣使诈降于班超,超知其奸而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