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愿得便郡,乃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吕惠卿使其党变姓名投匦留之,安石感其意,因乞韩绛代己而惠卿佐之,帝从其请。二人守其成规不少失,时号绛为“传法沙门”,惠卿为“护法善神。”
以南江蛮懿州地置沅州。
己丑,诏曰:“朕度时之宜,造为法令,已行之效,固亦可见。吏有不能奉承,然朕终不以吏或违法之故辄为之废法,要当博谋广听,按违法而深治之。”时吕惠卿虑中外因王安石罢相言新法不便,以书遍遗诸路监司、郡守,使陈利害,又白帝降此诏申明之。
壬辰,帝与执政论免行钱利害,且曰:“今日之法,使百姓出钱轻于往日,即是良法。至如减定公使钱,人犹以为言者,此实除去牙前陪费深弊。且天下贡物所以奉一人者,朕已悉罢,群臣亦当体朕此意,以爱惜百姓为心。”冯京曰:“朝廷立法,本意出于爱民,然措置之间,或有未尽,但当广开聪明,尽天下之议,便者行之,有不便者不吝改作,则天下受赐矣。”
诏中书,自熙宁以来创立改更法度,令具本末编类以进。
丁酉,诏王韶发玛尔戬及其家赴阙。进韶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官其兄弟及两子,前后赐绢八千匹。初,韶入朝,加资政殿学士,至是又加观文殿学士。非尝执政而除者,皆自韶始。
辽遣枢密副使萧素等议疆界于代州境上。
初,刘忱、吕大忠既奉使,而大忠遭父丧,有诏起复,知代州。忱对便殿,奏曰:“臣受命以来,在枢府考核文据,未见本朝有尺寸侵辽地。臣既辱使诣,当以死拒之。”忱出疆,帝手敕曰:“辽理屈则忿,卿姑如所欲与之。”忱不奉诏。至是与素等会于代,素等设次,据主席,大忠却之,乃移次于长城北。大忠数与素等会,皆以理折之,稍屈。辽指蔚、应、朔三州分水岭土垅为界,及忱与之行视,无土垅,乃但云以分水岭为界。凡山皆有分水岭,相持久之,不决。
五月,戊戌朔,左司郎中、天章阁待制李师中言:“旱既太甚,民将失所。今日之事,非有动民之行,应天之实,恐不足以塞天变。伏望诏求方正有道之士,召诣公车对策;如司马光、苏辙辈,复置左右,以辅圣德。如此而后,庶几有敢言者。臣愚不肖,亦未忘旧学,陛下欲为富国强兵之事,则有禁暴丰财之式;欲为代工熙载之事,则有利用厚生之道。有臣如是,陛下其舍诸!”帝以师中敢肆诞谩,辄求大用,责授和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师中素为王安石所恶,至是吕惠卿附安石意,请出师中疏付外,因摘其语激帝怒,遂废斥之。
壬寅,雨雹;癸卯,又雨雹。
辛亥,罢制科。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