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以称先帝惠安元元之意。”
乙亥,诏以太皇太后生日为坤成节。
丁丑,谕枢密、中书通议事都堂。
以资政殿大学士吕公著兼侍读。公著时知扬州,特召用之,遵先帝意也。
以资政殿学士司马光知陈州。
庚辰,知太原府吕惠卿遣步骑二万袭夏人于聚星泊,斩首六百级。
辛巳,遣使以先帝遗留物遗辽,及告即位。
以职方员外郎刑恕为右司员外郎。蔡确欲因恕以结司马光、吕公著,故骤迁都司。
乙酉,枢密院言:“府界三路保甲,两丁之家止有病盯田不及二十亩者,听自陈,提举司审验与放免。”从之。
丁亥,复蠲旧年逋赋。
辛卯,辽主西幸。
五月,乙未,诏百官言朝政阙失,榜于朝堂。时大臣有不欲者,于诏语中设六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阴有所怀,犯其非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则顾望朝廷之意以侥倖希进,下则眩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虚誉,若此者,必罚无赦。”
诏知陈州司马光过阙入见。先是光上疏言:“谏争之臣,人主之耳目也。太府少卿宋彭年,言在京不可不并置三衙管军臣僚。水部员外郎王鄂,乞依令保马元立条限,均定逐年合买之数;又乞令太学增置《春秋》博士。朝廷以非其本职而言,各罚铜三十斤。陛下临政之初,而二臣首以言事获罪,臣恐中外闻之,忠臣解体,直士挫气,太平之功尚未可期也。”于是令光过阙入见,使者劳问,望相于道。
丁酉,群臣请以十二月八日为兴龙节。帝本以七日生,避僖祖忌辰,故移其节于次日。
戊戌,诏苏轼复朝奉郎、知登州。
己亥,诏吕公著乘传赴阙。
庚子,以程颢为宗正寺丞。
壬寅,城熙、兰、通远军,赐李宪、赵济银帛有差。
甲辰,作受命宝。
丙午,京师地震,起酉时,即止。
复置辽州。
诏:“开封府界三路弓兵,并依保甲未行以前复置。”
庚戌,尚书至仆射兼门下侍郎岐国公王珪卒。赠太师,谥文恭。礼部言当举哀成服,诏以大行在殡,罢之。珪自执政至宰相凡十六年,无所建明,时号“三旨宰相”,以其上殿进呈云“取圣旨”,上可否讫云“领圣旨”,既退谕禀事者云“已得圣旨”故也。又与蔡确比以沮司马光,而兴西师之役为清议所抑。
改命蔡确为山陵使。
丙辰,赐礼部奏名进士焦蹈等及诸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四百六十一人。
太皇太后驿召司马光、吕公著,未至,遣中使迎劳,手书问今日设施所宜先。未及条下,已散遣修京城役夫,减皇城逻卒,止禁庭工技,出近侍尤无状者,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