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所问,据经法,以心所安而对,不希指苟合;如或不从,不敢强谏争,以是久而安。时有所言,辄削草藁,以为章主之过以奸忠直,人臣大罪也。有所荐举,唯恐其人之闻知。沐日归休,兄弟妻子燕语,终不及朝省政事。或问光:“温室省中树,皆何木也?”光嘿不应,更答以它语,其不泄如是。

  上行幸雍,祠五畤。

  卫将军王商恶陈汤,奏“汤妄言昌陵且复发徙;又言黑龙冬出,微行数出之应。”廷尉奏“汤非所宣言,大不敬。”诏以汤有功,免为庶人,徙边。

  上以赵后之立也,淳于长有力焉,故德之,乃追显其前白罢昌陵之功,下公卿,议封长。光禄勋平当以为:“长虽有善言,不应封爵之科。”当坐左迁巨鹿太守。上遂下诏,以常侍闳,侍中、卫尉长首建至策,赐长、闳爵关内侯。将作大匠万年佞邪不忠,毒流众庶,与陈汤俱徒敦煌。

  初,少府陈咸,卫尉逢信,官簿皆在翟方进之右;方进晚进,为京兆尹,与咸厚善。及御史大夫缺,三人皆名卿,俱在选中,而方进得之。会丞相薛宣得罪,与方进相连,上使五二千石杂问丞相、御史,咸诘责方进,冀得其处,方进心恨。陈汤素以材能得幸于王凤及王音,咸、信皆与汤善,汤数称之于凤、音所,以此得为九卿。及王商黜逐汤,方进因奏“咸、信附会汤以求荐举,苟得无耻。”皆免官。

  是岁,琅邪太守硃博为左冯翊。博治郡,常令属县各用其豪桀以为大吏,文、武从宜。县有剧贼及它非常,博辄移书以诡责之,其尽力有效,必加厚赏;怀诈不称,诛罚辄行。以是豪强慑服,事无不集。

  孝成皇帝上之下永始三年(丁未,公元前一四年)

  春,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初,帝用匡衡议,罢甘泉泰畤,其日,大风坏甘泉竹宫,折拔畤中树木十围以上百馀。帝异之,以问刘向,对曰:“家人尚不欲绝种祠,况于国之神宝旧畤!且甘泉、汾阴及雍五畤始立,皆有神礻氐感应,然后营之,非苟而已也。武、宣之世奉此三神,礼敬敕备,神光尤著。祖宗所立神祗旧位,诚未易动。前始纳贡禹之议,后人相因,多所动摇。《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恐其咎不独止禹等!”上意恨之,又以久无继嗣,冬,十月,庚辰,上白太后,令诏有司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如故,及雍五畤、陈宝祠、长安及郡国祠著明者,皆复之。

  是时,上以无继嗣,颇好鬼神、方术之属,上书言祭祀方术得待诏者甚众,祠祭费用颇多。谷永说上曰:“臣闻明于天地之性,不可惑以神怪;知万物之情,不可罔以非类。诸背仁义之正道,不遵《五经》之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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