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法,渐同汉俗,在我实有肘腋之助,且使夏人不得与诸羌结连,此制贼之上策也。”初,韶试制科不中,客游陕西,访采边事甚悉,故为是书以奏。帝异其言,召问方略,以韶管句秦凤经略司机宜文字。

  夏改元乾道。

     ○神宗体无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二年(辽咸雍五年)

  春,正月,丁亥,帝谓辅臣曰:“尝闻太宗时,内藏财货,每千计用一牙钱记之,名物不同,所用钱色亦异,它人莫能晓也。皆匣而置之御阁,以参验帐籍中定数。晚年尝出其钱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近见内藏库籍,文具而已,财货出入,略无关防。前此尝以龙脑、珍珠鬻于榷货务,数上不输直,亦不钩考。盖领之者中官数十人,唯知谨扃钥,涂窗牖,以为固密,安能钩考其出入多少与所蓄之数!”乃令户部、太府寺于内藏诸库皆得检察。置库百馀年,至是始编阅焉。

  甲午,奉安英宗神御于景灵宫英德殿。

  是月,司马光视河还,入对,请如宋昌言策,于二股之西置上约,擗水令东,俟东流渐深,北流淤浅,即塞北流,放出御河、胡卢河,下纾恩、冀、深、瀛以西之患。初,商胡决河,自魏之北至恩、冀、乾宁入于海,是谓北流。嘉祐八年,河流派于魏之第六埽,遂为二股,自魏、恩东至德、沧,入于海,是谓东流。时议者多不同,李立之力主生堤,帝不听,卒用昌言策,置上约。

  二月,诏:“今后谋杀人自首,并奏听敕裁。”帝初从王安石议,凡谋杀已伤而自首,减二等科罪,众论不服。御史中丞滕甫请再选官定议,诏送翰林学士吕公著、韩维、知制诰钱公辅重定。公著等议如安石,于是法官齐恢、王师元、蔡冠卿等皆劾奏公著等所议为不当,又诏安石与当官集议。反覆论难,久之不决,故有是诏。

  己亥,以观文殿大学士、判汝州富弼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

  庚子,以翰林学士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初,帝欲用安石,以问曾公亮,公亮力荐之。唐介言安石不可大任,帝曰:“卿谓安石文学不可任邪,经术不可任邪,吏事不可任邪?”介曰:“安石好学而泥古,议论迂阔,若使为政,恐多变更。”退,谓公亮曰:“安石果用,天下困扰必矣。诸公当自知之。”帝又问侍读孙固曰:“安石可相否?”固对曰:“安石文行甚高,处侍从献纳之职可矣。宰相自有度,安石狷狭少容。必欲求贤相,吕公著、司马光、韩维其人也。”凡四问,皆以此对。帝不以为然,竟用安石,谓之曰:“人皆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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