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针论第七十八

 

灵枢·九针论篇原文:


  黄帝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矣,余犹不能寤,敢问九针焉生,何因而有名?歧伯曰:九针者,天地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

  黄帝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歧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以针应数也。

  一者,天也。天者,阳也,五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针,必以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员其末,令无得伤肉分,伤则气得竭。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而员其末,令可以按脉物陷,以致其气,令邪气独出。

  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瘤病者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泻热出血,而痼病竭。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

  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厘,且员其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而为痛痹,舍于经络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者也。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八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也。故为之治针,必长其身,锋其末,可以取深邪远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而留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挺,其锋微员,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

  黄帝曰:针之长短有数乎?歧伯曰:一曰铁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员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间气。三曰鍉针,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出。四曰锋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六曰员利针,取法于厘针,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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