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一试。不过,我不能担保一定能够打赢下来。”
    “行行行,只要你愿意帮我这个忙,我好歹也能上法院说说,总算多了点希望啊。”陈才胜喜出望外。
最后,经过侯振信的努力,这个案子决定民事调解。陈才胜共获得欠款本息七万三千六百元,如果一次性付清,则7万块钱,限定在春节前把钱缴清。结果对方一直拖,直拖到4月份,总算付了七万。侯振信此时显现出了他性格中的较真。他把七万拿给那旅客,自己继续追剩下的3600多。那设计院不明白了,说这钱不是给了吗,怎么还要?侯振信回答说:那是因为按规定是要在春节前付清,而现在已经超出时间,所以要继续追补剩下的钱。对方没想到侯振信如此较真,当即不同意给,侯振信仍然不屈不挠,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把剩下的款项全部要回来了。
    拿到判决书后,陈才胜兴奋不已,他握着侯振信的手,感激万分地说,“侯经理,谢谢您!谢谢您帮我讨回了说法。”对侯振信心存感激的不止陈才胜一个人。
    2004年的一天,饮服公司职工张怀义主动找到侯振信。
   “侯经理,你一定要帮帮我。”张怀义一见到侯振信,便握着他的手请求道。
    “有什么话慢慢说,能帮的我一定不推辞。”侯振信热心地说。原来,张怀义于2003年12月16日下午在 奎屯饭店北楼从三楼往地下室库房搬床时,因地下室光线暗淡,不慎绊倒,从地下室上来后感觉眼睛视物模糊,后多次到医院眼科检查,仍未确诊。2003年12月27日上午,在兵团奎屯医院由乌市空军眼科专家会诊检查被确诊为视网膜脱落。张怀义便于2004年8月31日向市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认定他的申请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于2004年9月14日做出了不得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这个决定根本就没有适用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可是,过了一年了,我还是告不赢他们,得不到任何赔偿。”
    侯振信了解张怀义的情况后,有些犹豫,他想,“我虽然打赢了不少官司,可是,毕竟不是专业律师。如果我答应了他就要在法庭上与专业律师对簿,能胜吗?”
   “张怀义本来就很不幸了,如果再花钱请律师,更是雪上加霜,他哪有钱呀?!”想到此,侯振信心软了,他告诉自己一定要为张怀义讨个说法。
    根据平日的积累,侯振信知道,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但是,为了万无一失,他又查阅了大量资料,进一步核实工伤是如何界定的,并收集了张怀义入院时的诊断书,及认定结论书。
法院判决书下达时,侯振信和张怀义激动地抱在了一起。判决书上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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