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实行选举制,把干部的命运操在人民手中,就能使群众在反对不正之风的斗争中,由“无能为力”变成“威力无比”。防止和克服干部队伍中的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但是,由于干部实行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干部的命运是操在各级“上级领导”那里,而不是操在群众的手里,这就必然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只能“上级管下级”,只能“大权整小权”、“大官治小官”,而不能做到“群众管干部”、“群众治干部”,结果,有的干部建法乱纪,只怕上级追究,却不怕群众反对,因为只有“上级”才能治得了他,群众对他则是无可奈何、“没法治”他。群众有意见,只能向上面 “反映”,向更高一级的领导那里去告状,由上面去治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反对不正之风的民主权利,实际上只剩下一个“提意见”的权利,而就连这点提意见的权利,有时也被少数干部的打击报复所破坏,而得不到保证。这是任命制必然会带来的弊病。而实行选举制,情况就不同了,选举制使干部的命运操在群众的手中,人民群众可以通过选举制使干部的命运操在群众的手中,人民群众可以通过选举直接罢免干部,让那些搞不正之风的干部下台,这样一来,群众提意见,干部就不敢打击报复了。而且,群众对那些闹不正之风而屡教不改的干部,就不必“千方百计”地努力得到某个大人物的“严肃批示”, 长期眼巴巴地盼着“上头来人”,而是可以通过选举,自己解决问题。这样,广大群众就不但在理论上有了反对不正之风的权利,而且在实际上有了反对不正之风的力量,这样,群众就成为真正克服不正之风的主力军。

  实行选举制,干部的权利真正来源于人民,可以促使干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毛主席曾深刻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民群众给的。人民群众把权力给予干部,不是为了让干部利用这个权力来搞特殊化,而是让他们利用这个权力来为人民服务。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而人民把权力给予干部的直接形式就是选举制。选举制最明确最直接地表现出了干部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这一个本质的事实,从选举制中产生的每一个干部,都十分清楚地知道,他手中的权力来源于群众的信任,他只有很好地为群众服务,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而从自上而下的任命制中产生的干部,则必然会产生另外一个感觉,他觉得自己的权力是“上级”给的,如果没有“上级”的信任,他就会当不上干部。既然如此,那么要当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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